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 ,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 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 , 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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