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权转让出资额折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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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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