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方法 新疆中心城市规模等级体系的划分( 三 )


这样,新疆城市规模等级体系分为6个层次:1个一级中心城市,3个二级中心城市,6个三级中心城市,9个四级中心城市,17个五级城市,其它县级建制城市、县城和兵团大团团部为六级中心城市 。
通过分析可以得出:按城市流强度与非农人口规模两种指标划分新疆城市规模等级体系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说明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我国城市规模等级与人口规模还是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然而更为综合的按照城市流强度的指标划分也是具备科学性与实用性的,并且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与人口规模的相关性逐渐减弱的趋势下,用城市流强度取代人口规模作为划分城市等级规模体系的指标是大势所趋 。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方法 新疆中心城市规模等级体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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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可以明显得出按照人口规模划分,乌鲁木齐市依然是新疆的一级中心城市,其城区人口达到356万人;二级中心城市为城区人口高于50万人的城市只有库尔勒市(55.57万人),喀什市、伊宁市均不足50万人 。新疆三级中心城市中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阿克苏市等城市规模与二级城市中的伊宁市、喀什市城市规模是相当的 。这说明区位商只是能够比较片面地反映城市的产业的是否具有外向性,反映城市的从业人员中对外服务的人员的比例,具有相对优势,但城市对外辐射的强度还在于城市功能效率—即对外服务的人员创造价值的效率有关 。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方法 新疆中心城市规模等级体系的划分】三是可以得出小而全的城市发展模式是低效率的,比如奎屯市的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 。城市流强度集中了区位商、城市功能效率以及城市的产业规模3方面的,充分说明城市只要充分发挥其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的发展,就能使得优势更加充分的发挥,从而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在利用计算城市流强度的方法对新疆中心城市等级体系进行划分的过程中,通过观察可以发现城市流强度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城市的外向辐射能力和城市综合实力,是一种划分城市等级体系城市等级体系的科学方法 。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方法 新疆中心城市规模等级体系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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