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传票内容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传票给谁

传票应该直接送交原被告本人 。
但本人不在,可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或者诉讼代理人签收;如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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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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