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可以吃韩国拉面:吃方便面到底会胖还是瘦?( 三 )


据调查发现,市场上一些小商店出售大量“三无”或地方小厂生产的小食品和饮料,如话梅、萝卜酸等腌制品以及豆浆、豆奶、雪糕等,基本上都大大超标和超范围使用糖精 。但在产品标签上却很少注明其中含有糖精,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长期食用,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食品专家表示,很多消费者对糖精等人工合成甜味剂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于是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吃进“甜毒” 。食品专家建议,果冻、糖精、饮料、巧克力、方便面、罐头和泡泡糖等儿童不宜多吃,这类“三无”小食品中大多含有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食用过量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
进口食品问题标签花样多
食品标签作为进口食品的“身份证”,是向消费者传递有关食品特征和性能的信息载体,也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食品专家表示,我国进口食品数量大、种类多,标签审核涉及知识面较广,需注意的事项较多 。有问题的标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diyi,中文标签基本要素标注不齐全 。
第二,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 。
第三,原辅料中含有我国未批准使用的或我国无食用习惯的成分 。
第四,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第五,食品标签中存在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或图形等 。
第六,营养标签标示不规范 。
监管部门: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索赔
食品标签作为传达给消费者重要信息的主要载体,每个国家在准许食品类商品进入其国家的时候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据了解,我国规范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工作由来已久 。曾采取过不同的管理方式,200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第44号)》,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进行调整: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与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时,要对进出口食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
食品专家表示,在这里应该强调的是,虽然取消了标签的预审制度省去了一些繁琐过程,实际对进口单位来说要求更高了 。因为在随后公布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中第六条规定,要求进口单位报检时应提供“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以及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 。同时在“评定程序”中规定:进口单位或其代理人不能按本规程第6条规定提供报检资料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 。另外现场检验时,发现进口食品、化妆品未印制、加施标签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 。这也就是说,进口单位应当更加重视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工作 。
采访人员了解到,如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发现商品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产品的中文说明,消费者最高可要求商家给予10倍价款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因此,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应当在外包装上用规范的中文准确、清晰的标识品名、产地、生产日期等法定内容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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