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网红主播逃税套路:如何赚最快的钱,逃最多的税?

雪梨林珊珊被罚事件或许只是撕开了冰山一角 。

直播行业的复杂性 , 让直播带货行业从主播到商家到平台各个环节规范化监管难度加大 。
划重点:1、个人独资企业成避税“天堂” , 操作幅度很大 。 例如按照个独经营所得缴税 , 可至少减少10个点的个税 。 还可以通过虚增发票、虚增成本等方式 , 让所得税进一步降低 。
2、逃避税问题在直播行业普遍存在 。 直播行业资金流向复杂 , 主播收入来源多元、信息不透明 , 以及刷单、数据注水等问题 , 均增加了税收监管的难度 。
3、值得思考的是 , 雪梨、林珊珊、李志强都是宸帆电商的高管 , 9000万多的巨额罚款、无期限停播后 , 雪梨还会被市场所接受吗?宸帆电商又如何度过危机?
在流量生意上赚得钵满盆满的网红主播 , 最终还是翻车了!
昨日 , 网红主播雪梨(朱宸慧)、林珊珊因偷逃税款被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查处 , 二人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 而涉嫌帮二人策划、实施偷逃税的李志强 , 也被已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 将依法另行处理 。
一天带货动辄数亿、数十亿的头部主播 , 为什么还要避税?这让不少网友感叹“人心不足蛇吞象” 。
实际上 , 直播行业资金流向十分复杂 , 涉及品牌方、主播、直播平台、经纪公司等多方合作 , 以及可能存在的数据注水、商品真实销售价格、尾款支付率、退货率等问题 , 目前税法对直播、打赏等的直接规范较难 , 也普遍存在逃避税问题 。
然而 , 雪梨林珊珊被罚事件或许只是撕开了冰山一角 , 随着电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税务合规上升到议事日程 , 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 未来针对直播领域的税收监管可能会越来越严格 。
“个人独资企业”背后的秘密根据税务机关查清的事实 , 朱宸慧通过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等方式 , 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 , 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 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 林珊珊以同样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
业内人士透露 , 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来少交税 , 是常见的逃避税方法 。 相比较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税 ,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缴税 , 可以享受多重优惠 。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网红、明星旗下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 。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阳告诉新浪科技 , 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同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但为何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 , 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 , 能够达到少交税的效果?
这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有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9种 , 不同种类的收入按照不同的征收方式、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
首先 , 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需要按照45%的税率来缴税(只要全年收入超过96万元 , 即达到45%税率的最高档) 。 而按照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 则最高税率是35% 。
“这一点上已经减少了10个点的个税 。 ”王阳表示 。
其次 ,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的计算方式有重大优势 。 如果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扣除的仅仅是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 , 以及每月几千块钱(总计)的租房/房贷支出、赡养父母支出 。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就不一样了 , 可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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