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公司2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共获赔51.5万元


五八公司2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共获赔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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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消息 , 据“58同城黑板报”微信公众号消息 , 日前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五八公司”)与长沙创业之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五八企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仟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合称为“两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 , 认定“58同城”与“五八同城”两枚商标为驰名商标 。
据介绍 , 五八公司拥有 “58同城”和“五八同城”两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 两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微信小程序上使用“58企服”、“五八企服”、“58企名”字样提供企业起名等服务 。
五八公司2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共获赔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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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 , 五八公司起诉后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结合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 , 在案证据可以证明“58同城”与“五八同城”两枚商标经过五八公司长期使用和大量宣传 , 已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 同时 , 五八公司的域名“58.com”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 , “五八”字号已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 。 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五八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将域名58qm.net及5858qm.net转让给五八公司并承担转让费用 , 赔偿58同城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 目前 , 该判决已生效 。
【五八公司2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共获赔51.5万元】另外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天津五八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五八时代公司)停止侵害五八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判决五八时代公司限期变更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五八”字样 , 并且限期在智联卓聘网站上刊登声明 , 消除对五八公司的不良影响 , 赔偿58同城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1.5万元 。 该判决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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