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京东代购店管理总则( 三 )


第二十四条
为更好地帮助商家提升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 , 不断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 , 京东开放平台特制定周期性考核标准 , 具体考核周期及标准详见《2022年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周期性考核标准》 。
第九章 违规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场管理情形 , 包括但不限于:
(一)京东代购店商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京东运营秩序等行为 , 京东有权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 。 且有权依照协议及平台规则等采取违规处理并要求京东代购店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
(二)舆情媒体曝光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 , 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及京东抽检发现问题的商品和其相关联的商品 , 京东有权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对相关京东代购店商家的店铺及商品采取商品下架、商品删除等市场管理措施 。
(三)因京东代购店商家行为引发司法诉讼的 , 若京东代购店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 , 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 京东有权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理措施 。
(四)京东代购店商家应根据协议或规则缴纳及补足保证金 。 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或被京东通知需要增加保证金时 , 且经京东催缴后京东代购店商家未按期限缴纳或补足的 , 京东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
(五)京东代购店商家适用《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 , 当京东代购店商家涉及相关的违规行为时 , 京东有权按照规则中的规定采取相应市场管理措施 。
第二十六条违规处理
(一)京东代购店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 , 京东开放平台有权依据协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等对京东代购店商家进行违规行为治理 , 且有权在商家管理系统或商家论坛等位置公示 。
(二)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 , 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 自然年度违规扣分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时清零 。
第二十七条违规申诉
针对违规扣分 , 京东代购店商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七日内(京东审核时间除外)通过京东商家后台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 京东代购店商家提交申诉资料后将由京东开放平台客服中心及质控部门核实处理 。 具体规定请参照《违规申诉管理规则》 。
第十章 终止合作
第二十八条 京东代购店商家终止合作的 , 具体参照《京东开放平台终止合作规则》 。
第二十九条 若商家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专卖店主动退出 , 自完成退出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同一法人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入驻京东代购店 。
第三十条 若京东代购店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京东有权进行清退:
(一)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擅自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宣传、商业活动 , 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等的行为;
(三)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京东的言论 , 影响京东声誉或给京东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京东代购店商家经营的品牌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五)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 , 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的;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