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三 )


(1)超过前述期限提出复检申请的;
(2)被检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
(3)不支持复检的项目,如微生物、甲醛等;
(4)无备样或者备样与原样存在明显的差异,而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检的;
(5)标识标签、描述不符等文字、信息层面不符合平台规定的;
(6)生鲜类食品;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平台规则约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 。
第十二条【复检期间的处罚执行】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复检期间已实施的处罚不中止执行 。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重要提醒】
关于复检的重要提醒:
作为天猫商家,应严格遵守平台关于商品质量的各项规定,给消费者提供符合平台规定的商品 。
平台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平台规则,依据初检结论对商家做违规处置 。
检测中可能会存在因样品的差异性、不稳定性等客观原因,导致初检和复检检测结论不一致 。
如复检结论仍不符合平台规定,平台会根据平台规则做相应的违规处置 。
第十四条【生效时间】
本规则自2018年9月13日首次生效,2020年1月15日变更生效 。
第十五条【规则适用】
【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抽检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抽检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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