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四 )


学天真回答这个问题,职场坑挺多,学点法律知识不吃亏 。公司依法裁员是正常的,但前提是按照劳动法规,并且按法规补偿员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
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了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公司需要裁员,并上报劳动部门批准后,公司正式出具解除劳动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要写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且按劳动法规给予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做手脚,挖坑让你跳,让你写上离职是个人原因,这个员工签名是不能签的,也许公司口头承诺如写上个人原因离职,会给你什么补偿,如不写就就没有,这个是不能签的,公司过后一旦反悔,你劳动仲裁时,输的概率就大了,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
如果是你已经劳动仲裁了,但还没开庭,这个本人原因的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是非常的不利,什么大律师也没什么做用,但是还没到穷途未路的地步,如果你能找到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乘人之危,胁迫等签下的证据,那就有可能打胜这个劳动官司,前提是证据真实有效,这个证据可以是以前的电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是人证 。但这个人证一般情况下,仲裁委会不认可的,人证这个证据证明力是微弱的 。
这是很多公司惯用套路,为的就是在辞退员工时不用承担责任,也不用对员工进行补偿!
语音内容: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很明显,劳动法对相关的辞退补偿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是很多单位为了避免补偿都是绞尽脑汁,先是与员工沟通劝退,沟通不成,就调岗,调到离家远的部门或分公司上班,不愿意出差或不方便出差的让你出差,不愿意或不方便加班的让你加班,降岗降薪,或者把你调到你完全不适应的岗位上去,总之想尽办法逼迫你自动离职 。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劳动者应该学习一下劳动法,其实在劳动法里对这些情形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进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必须对工作岗位,薪酬,工作时间及地点做出明确约定,并以文字形式记录,如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薪酬、工作时间、地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变更劳动合同也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想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必须经员工同意才可以调整,否则员工可以拒绝调整 。
劳动法极大限度的保证了员工的利益!可惜,很多人都不看不学不懂!
题中,很明显,在可以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你没有使用这个权利,现在为时已晚,去仲裁也很难证明你是被辞退了,或者,你可以找到流程中的漏洞,或者用人单位明显过失或许还有机会!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要看是公司方写的,还是你自己写的,这点很重要!如果是你自己写的,那就洗洗睡吧,如果是公司方写的,你可以提出异议,但是最好你有极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是被辞退,或者可以联合其他被辞退员工一起,如果没有证据也没有其他员工,这极有可能变成扯皮事件!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