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农村的彩礼、陪嫁是怎样的?( 二 )


五六十年代,农村嫁女,不能寒碜,三付竿子是必须的,箱子、柜子、立柜以及床上用品,这些都要有,否则姑娘在婆家没地位 。这便是我们老家农村,六七十年代时,山里人嫁娶时的状况 。
六、七十年代,那个时候还是大集体时,人们在生产队集体出工,挣工分 。
那时,物质还比较匮乏,有的生产队一个工日价值最少值2分钱,好一点的生产队每一个工日价值1角多 。
那时一元钱太值钱了,人们可以办许多事 。
年终决分时,劳力多的家庭还可分上几十元 。人们可以办年货过年 。
那时,农村男青年讨房媳妇的彩礼也就300元 。
其中正礼240元,拜礼60元(见面礼) 。
那时,年轻姑娘选择对象:当兵的和干临时工(也叫付业工)的最吃香 。
嫁给家庭的经济条件要好,必须要具备“三转一翁翁” 。
三转:缝纫机、手表、自行车 。
一翁翁:一架收音机 。
那时,人们的思想还很封建,没有完全解放 。
男女之间授受不亲 。
那时候,自由恋爱的不多,大多由男方父母托媒人介绍对象 。
男女之间互不相识,经过订婚后两人仅只见过一面 。每逢过春节双方各走动一次,两人才有机会见上一面 。
相互之间交流很少,在众人面前也不好意思在一起 。
即使二人领了结婚证,在未举行婚礼之前也不能同居住在一起 。以免别人说闲话 。
即使新婚后回娘家时,俩人一前一后还得保持一段距离 。避免村里人说三道四 。
他们的爱情是在婚后才慢慢建立起来的 。
换句话说也就是先结婚后恋爱 。
女方的陪嫁也就更简单了,一副钢筋做的脸盆架子,两个小端箱,一面镜子 。
经济状况好的家庭陪上两床新被褥 。
这就是姑娘出嫁时娘家的陪嫁 。
接新媳妇时,男方在村子里提前叫上一帮相好的伙伴,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去媳妇娘家接新娘和送嫁的 。
新郎不能用自行车带新娘,由主持婚礼的司仪带回男方家 。
也有套上牛拉车接新娘的 。
结婚吃酒席时,乡党们的贺礼也是送上一付画,主要的亲戚送上几尺布以表庆贺 。
那时候,一个小家庭就这样简单地组成了 。
虽说彩礼只有三百元,对当时的一般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巨大开资呢!
六、七十年代农村的彩礼就是经济条件可以的男方给女方买点衣服,那时叫“五子衣”,就是五身衣服,有单有棉,有长有短,有薄有厚,保证结婚后四季有衣穿;如果男方经济条件差点买一两身也行,另外买点糖果之类,那时叫“茶食” 。陪嫁是女家给女儿的嫁装有被子、洗漱用品;木头制的箱子、柜子、衣橱、桌凳等,条件好点陪八件,差点陪五件、四件 。
六七十年代农村的彩礼、陪嫁是怎样的?我来说说
我大姐今年69岁,她是1977年22出嫁的 。
一:媒人牵线
那时农村人婚嫁,还是讲出生“成份”的;(贫雇农、下中农、富农、地主)成年人男婚女嫁,基本上都是亲戚或媒人介绍(父母听媒约之言),后安排父辈带“新人”见个面,无多大缺陷基本上定了;双方交流交流几次,就选定良辰吉日“定婚”;定婚礼之前男方邀请女方“长辈”“看家”,也就是熟悉一下家庭环境和门户;在家摆一二桌酒宴就算“有脸面”了 。
二:定婚
“定婚日”就是男方给女,扯几件布料、买双鞋什么的……也花不到几十元,双方舅舅家和长辈入席,就算定婚了 。(定婚不代表正婚,中间如发现不对劲,可以托媒人解取婚约;定婚只是一种婚礼约定,不受婚姻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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