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给莆田事件欧某做律师,罪名会不会避免死刑?

这个案子的起因和欧某的精神状态都可以避免死刑!起因是死者阻挠欧某建房且欺凌欧某多年 。最终引发这次事件也还是死者自己 。就因为台风刮跑的铁皮压在了死者家的菜地上 。居然向欧某索赔两千多 。此时的欧某被欺凌多年精神状态不佳 。而且之前有就医记录为证,犯下这件案子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很难说 。所以死刑可免但无期跑不了!
应该会避免死刑的,我来说一句就是,原因根本为主因引起的,找到起因就可避免死刑 。
无论什么人以及杀人犯都可以请律师为他辩护,如果没有钱请,法院也会有不需要付费的辩护律师,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法律公正,不会影响判决,如果不公必然会引起社会事件!28错换事件就是非常典型发的案例!
犯罪动机是量刑的重要情节 。
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给莆田事件欧某做律师,罪名不会避免死刑 。
不仅仅是指莆田事件的欧某罪犯,任何罪犯犯任何罪行都罪责难逃,都负有任何不可推卸的犯罪责任与应有的犯罪惩罚 。
【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给莆田事件欧某做律师,罪名会不会避免死刑?】任何罪犯聘请任何人当律师,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尊重罪犯,做到仁至义尽的法定人权义务 。国家审判权力机关,都不可能因为某罪犯聘请某特殊人物身份做律师,而宽松宽量的饶恕罪犯所犯罪责难逃的犯罪罪行 。
任何罪犯聘请任何人做律师,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政法机关、国家审判权力机关根据按照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家对任何罪犯所犯的一切犯罪事实证据,都不会饶恕罪犯罪责难逃的罪行罪责 。
我们不包容杀人犯,但杀人犯有主观和客观之分 。被逼杀人像张扣扣、欧之类建议无期徒刑,不必要乱枪打死?农妇的命值六年,其它人的命镶了金边,必须一命抵一命,这样不好……
很难杀人多数,小孩不放过,无辜与有辜会难免刑!
如果小孩子能保住命的话,说不定欧还有可能不判死刑,但是,希望在万一之比上 。
法官量刑是根据事实后果和法律条款规定,而不是谁是辩护人 。再能的律师也不可能把死人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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