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车,路上撞了一老人,现在朋友让我出一大半赔偿金,合理吗?

看到这个问题本来不想回答,因为之前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不想重复作答 。但看到很多人回答合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来重申一下这个问题,以正视听 。首先来看法律规定,这里强调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有谁来承担责任不是你说,也不是我说,更不是别人说,而是要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的明文规定是判断到底有谁来承担责任的唯一标准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由此可知,按照法律规定,在机动车借用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有实际控制人也就是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所有人也就是出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出借人往外借车都是善意的而且是无偿的,借车人出事故以后如果让出借人承担责任不合情理,因此法律不应该对出借人过于严苛 。另一方面,车辆借出去以后就有借车人实际驾驶并控制车辆,此时要求出借人承担责任符合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也能在很大程度上督促借车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最大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
合理不合理咱不说,交法上自有龟腚 。单说你这位朋友,这种鸟人还拿他当朋友?你在明知车不能外借的情况下借他车你够朋友,出了事他躲的老远把债务甩给了你,这人想想是什么朋友?
朋友就该不论交法怎么龟腚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过错,主动去拿钱协调 。这是啥屌朋友?!让他远点儿滚犊子!
想着点儿,以后亲爹借车也不借!
你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不合理 。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给大家详细的分析一下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会对交通事故作出书面的责任认定 。在这个责任认定书上,你作为车主是不会被列为当事人的 。而作为你的朋友,将会全程参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的民事部分的调解 。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交警队在认定责任的时候,你不是当事人 。但为什么在现实中很多案例当中?我们受伤的人要找车主呢 。因为驾驶员不赔钱或者钱不够 。想找一个有钱的 。
其实在法律上对这一块儿有详细的规定 。
如果当事人把车辆借给其他人,自己存在过错的话,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如果没有过错的话,将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很多交通事故在处理过程中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协议 。作为其中的一方当事人会把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全都列为被告 。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如果要判决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须要找到车主有过错行为 。
1、车主的过错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明知对方喝酒 。这种案子在我们处理的交通事故中经常见到 。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车主由于喝的太多了,自己驾驶不了车 。把车交给一起喝酒的朋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 。这个就没什么说的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吧 。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明明知道对方吸毒 。而且把车辆借给了吸毒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车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你的朋友,有吸毒史 。你还敢把车辆借给他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