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师范专科学校专业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二 )


2.广西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合格;广西区外考生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测试或联考合格成绩 。
3.广西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非广西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
4.投档我校后,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750×50%+高考文化分(含高考加分)×50% 。
(五)对外合作办学项目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第一、二、三学年在我校学习;第四学年可自愿选择到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学习或在我校学习 。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该专业对外语要求较高,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 。
2.电子信息工程(桂台合作办学) 。第一、二、四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学年原则上到台湾暨南国际大学研修一年 。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
(一)体育学类
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术科成绩高的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术科成绩和高考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二)艺术类专业
1.我校组织校考的专业或专业类,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或专业类校考且成绩合格 。
2.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或专业类,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3.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考文化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
5.各专业或专业类主考科目按以下科目或相近科目认定:
①音乐类主考科目为声乐/器乐;②舞蹈类主考科目为剧目;③美术与设计类主考科目为素描;⑤书法类主考科目为书法临摹;⑤播音主持类主考科目为命题即兴评述 。
(三)高水平运动队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分性别、位置或小项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优先录取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 。
第十五条 定向培养专业录取
(一)小学教育(全科教师)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 。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列县(市、区)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
2.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单独投档和录取,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填报该专业 。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要求,由我校组织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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