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财产申请保全到底是为了什么?

1、其实不是“吴亦凡”申请财产保全,而是:曾与吴亦凡有合作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向法院申请将吴亦凡旗下公司(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及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公司大股东为吴亦凡表哥吴林)价值1775万人民币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目的最直接的说法是:防止吴亦凡转移财产 。
这件事本身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因为吴亦凡出了事情,与之合作的华帝想要挽回与吴亦凡合作的损失,准备起诉吴亦凡,起诉前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以免出现赢了官司却因为吴亦凡转移财产而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 。
2、这里正好可以向大家简单讲讲财产保全及其意义: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判决的实际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決得以执行的一种诉讼制度法律依据,相关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3、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能够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可以使部分案件得以在诉前或者诉中调解,或者使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把“法律白条”兑换成“真金白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综上,华帝申请将吴亦凡旗下公司的价值1775万人民币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吴亦凡进行财产转移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利害关系人转移财产,致使后续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无法履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申请财产保全,都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且证据充分 。其中诉前保全,申请人需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否则人民法院有权解除保全 。一般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 。保全措施一般包括查封扣押动产和不动产,冻结银行账号等,具体情况不同采取的措施不同
蜡烛根据自己的了解来说一说进行财产保全的原因!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
蜡烛觉得法院之所以财产保全,其实是为了让将来判决得以履行,让可能胜诉的债权方将来能实现债权 。
总之,吴签公司千万财产被申请保全,并不是保全吴的财产,而是给他冻结了财产,防止他想办法转移,他的债主就能从帐上面拿钱 。
【吴亦凡财产申请保全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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