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有什么权利

1、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有什么权利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享有探望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2、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3、离婚后申请损害赔偿有哪几种情形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 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 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4、离婚后想要抚养费增加可以吗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可以增加 。
【离婚后不抚养小孩一方有什么权利】【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 , 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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