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协议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1、请问离婚协议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可以选择去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法律并未规定离婚协议需强制性公证 。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 , 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 。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并不是签字就生效 。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后生效 。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 , 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3、签离婚协议需要写哪些内容签离婚协议需要的内容有: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债务的分割;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6、违反协议的责任 。
【法律依据】
【请问离婚协议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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