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房产有贷如何过户夫妻离婚房产有贷的过户是不能办理的,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2、离婚房产孩子法律怎么判定离婚房产孩子的法律判定是: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 , 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
3、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属于军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的,在双方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房产按照规定属于军人一方;如果军人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则在分割的时候按照夫妻冲突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 即参照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4、产后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或者女方存在严重离婚过错的,那么双方可以离婚 , 但是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 , 这与孩子的年龄无关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离婚房产有贷如何过户】(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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