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

1、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 , 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2、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 有约定的从约定 , 对于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依据此条批复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3、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确定原则有:
一、特征履行地原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 。
二、实际履行地原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砺塾胧导惨恢笔歉魉蹈鞯睦?。
【法律依据】
【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 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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