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s 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1874-1963)
在美国现代文坛上 ,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诗人 。他以通俗的口语 , 大众熟悉的旋律 , 歌唱了自然风光和农村日常生活 , 他的诗歌充满了美国泥土的气息 。他接受过美国四十四所大学的荣誉学位 , 身前获得过四次普利策诗歌奖金 , 死后又获得了波林根奖金 , 他一直被认为是美国非正式的桂冠诗人 。
1874年3月26日 , 弗罗斯特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弗兰西斯科 , 父亲是一位新闻记者 。他十一岁时丧父 , 随母亲迁往马萨诸塞州劳伦斯市的祖父家里 。祖父想培养他为律师 , 送他到新罕布什尔州汉诺威的达特第斯学院学习 , 但他厌倦那种死气沉沉的学院生活 , 念了不到一学期便不辞而别了 。以后数年 , 他在家里写诗 , 还当过教员、记者、纺织工人 。1895年结婚后 , 他和妻子共同协助母亲办一所私立学校 。1894年 , 他发表了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曲悲歌》 。1904年起 , 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德里当了农民 。因为不善经营 , 累遭亏损 。为了得到一些收入赡养家庭 , 他还在当地平克顿学院教书 。
在德里时他读了华兹华斯、爱默生等人的大量作品 , 还写了不少诗 。他热爱大自然 , 每天都要到田野去散步 , 采集奇花异草 。在漫步中他同时构思着诗 , 回来后写到很晚 。到了半夜便去挤牛奶 。
1912年 , 弗罗斯特举家迁往英国 。1913年他的第一部诗集《一个男孩的意愿》在伦敦出版 , 受到庞德的赞扬 , 这时他已经三十九岁了 。翌年 , 他的第二部诗集《波士顿以北》出版 , 英国报刊予以好评 , 他立即声誉鹊起 , 美国的出版商也竞相找他签订出书合同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 , 他于1915年返回美国 , 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弗兰克尼亚购置了一个小小田庄 , 夏天下乡干农活 , 其余时间在外面教书 。他离开美国时还默默无闻 , 回国时却是一个全国瞩目的诗人了 。他被选为大学联谊会的诗人 , 并被选入全国文学艺术院 。1938年丧偶后 , 他一直住在波士顿的友人家 , 1963年1月29日在这里逝世 。
弗罗斯特的诗作除了上述两部外 , 还有《山罅》(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探幽寻胜》(1936)、《见证之树》(1942)、《在林间空地》(1962)以及诗剧《理智的面具》(1945)、《仁慈的面具》(1947)等 。
美国现代诗人大多写城市 , 唯独弗罗斯特以农村为题材 。他以简朴的语言描绘了恬静的田园生活和农事活动的欢乐情景 , 其中一些诗如《草原》《收割》早已脍炙人口 。他也写了一些自然景物的诗 , 这些诗中描绘了旖旎风光 , 表现了诗人对生活和劳动的热爱 , 对未来的憧憬 , 读后给人以美的享受 。《雪夜林边歇脚》《春潭》《春天的祈祷》等就是这样情景交融的好诗 。
弗罗斯特写自然时 , 还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他常常把自然界的事物 , 如一棵树、一只蝴蝶人格化 , 并同它们交流思想和感情 。同时他还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 如《取水》一诗 , 描写了一对青年夫妇在月光下去溪边打水 , 既描写了美的夜色 , 又表现了这对夫妇间纯洁的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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