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要具备什么条件 什么是分居 怎么才算分居


分居要具备什么条件 什么是分居 怎么才算分居

文章插图

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 , 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 , 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 。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 , 而是因为其他原因 。工作地点原因 , 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分居要具备什么条件 什么是分居 怎么才算分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