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法律规定 军人军婚的相关规定


办理军人结婚手续的规定如下:
1.双方均为现役革命军人到当地政府申请登记结婚者 , 必须持有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结婚证件及介绍函件 。
2.凡现役军人回家结婚者 , 须取得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信 , 或在准假证主注明系回家结婚 , 当地政府始予登记 。

军婚法律规定 军人军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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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战士在因事请假回家期间找对象 , 申请结婚者 , 如符合婚姻法的 , 且女方在政治上没有问题 , 只要当地政府负责审查清楚 , 则不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即可予登记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军婚法律规定 军人军婚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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