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当事人想要撤销的 , 要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 , 用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合同的表示 。
需要注意 , 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 , 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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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 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 , 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 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 ,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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