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法发布:你以为整治的是百度,其实是淘宝们
2016年7月8日上午,工商总局历经数年,经多方博弈,数易其稿,终于在新《广告法》实施10个月之后顶住压力正式对外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 。
这对于经历了10多年野蛮生长的中国互联网行业来说,依靠广告变现流量的暴利时代或许将被终结 。笔者无意危言耸听,只是想给创业的朋友们提个醒,别再把自己的互联网模式建立在依靠广告变现的基础上了 。

文章插图
此次工商总局能够顶住压力发布《暂行办法》,很多人认为是针对百度的魏则西事件 。笔者以为这其实只是推动了《暂行办法》的出台,但未必仅仅针对网络搜索公司 。个人认为《暂行办法》影响最直接的可能是各平台型的电商服务公司 。以阿里为例,从本质上来说,无论是其所谓的B2B还是B2C业务,阿里的角色就是一个服务公司,一个广告公司,是电商(卖家)的服务商(1688网站主体即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角色,其营业收入的主要部分即为服务性广告服务 。本次《暂行办法》已经将互联网电商广告的产业链中各个角色做了非常细致准确的定义,明确相关责任 。
互联网广告主(即淘宝或天猫卖家)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对于广告的形式来说,也不再局限于弹窗广告,首页广告等传统互联网广告形式,其较为隐性的直通车(通过付费购买关键词及各种其他形式以使搜索排名靠前),各个首页入口、栏目的推荐位等所有通过付费,以推销商品,提高销量为目的的服务都可能属于互联网广告 。即9月1日后淘宝此类隐性广告的产品均要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由于原来的隐性推广显性化,其赖以赚钱的各种推广服务的“效率”必然直线下降,从而直接影响阿里的营收能力 。
从政府管理上来说,未来发现淘宝售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不再只有单一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进行查处,还可以根据《广告法》和本《暂行办法》从广告的角度进行查处,除了卖家(广告主)的主要责任之外,平台淘宝作为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也更加明晰 。管辖权不再只有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督局可以对淘宝违法进行立案查处,涉及广告违法相关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均可以进行立案查处,从而可以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余杭市场监督局办案压力,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同时在工商部门查处的手段上也赋予更大,更明确的职权,如查阅、复制后台数据,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等 。
互联网巨头们的流量暴利时代或将终结
同理,各种平台型服务网站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类似阿里的影响 。如新美大的推广服务,饿了么的竞价排名服务,58的各类推广业务等各类网站都可能不同程度的受到冲击 。所以说,巨头们的流量暴利时代将要因为这部《暂行办法》的推出而面临终结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让我们先简单解读一下《暂行办法》 。
1、互联网广告的定义更加清晰,范围扩大 。
通俗点来说,就是那些藏着的广告也要被规范了 。原来可能我们用户更多的只是把各个网页上的“显性直接推广内容”认定为广告,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不仅网站、网页,也包含了邮件等互联网应用程序作为广告载体,如之前网易邮箱推送的广告 。
- 程序员招聘文案搞笑 程序员招聘广告语
- 学历提升的广告语 学历提升教育标语
- 美容产品宣传语 美容产品广告语
- 家居用品宣传句子 家居用品广告词
- 阳澄湖大闸蟹广告宣传文案
- 用微笑传递的公益广告词
- 亚马逊该怎么打广告最有效
- 工作室名片二维码广告文字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 情人节主题标语创意 情人节创意广告语摘选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