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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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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