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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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 。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
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
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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