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怎么确定地域管辖】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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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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