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 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

文章插图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 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 ,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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