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卖家积分规则 天猫首个积分规则出炉


日前,天猫新增《天猫积分通用规则》,对天猫用户积分的获取途径、兑换途径、有效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该新规将于11月2日正式生效 。
据了解,100个天猫积分相当于1元人民币,天猫用户在购买商品时可用一定的积分抵扣部分商品金额 。天猫用户获取的每个积分,有效期为至少一年 。
除可用天猫积分抵扣一定现金外,天猫用户还可使用积分兑换礼券;通过积分频道等渠道消耗积分,兑换天猫购物券或商品;参与“积分乐园”里的活动等 。

天猫卖家积分规则 天猫首个积分规则出炉

文章插图
值得注意的是,虚拟类商品(如充值话费、Q币)、黄金及黄金制品类商品、医药馆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商品,暂不支持积分抵扣或兑换商品 。
获取途径方面,天猫用户通过天猫平台购买除话费充值外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成功”且未发生退款的,均可获取天猫积分,积分将自动发放至天猫用户的账户 。
同时,可累积获取的积分数量为“会员交易成功商品/服务的售价×积分累积比例(普通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50%,虚拟类商品、3C数码类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10%,汽车整车类商品比例为0.1%)” 。积分数量精确到个位 。
另一方面,若卖家有延迟发货、错误关闭会员订单、服务未履行等行为时,需以赠予买家天猫积分或发放天猫积分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 。
规则原文:
第一章 定义
“积分服务”,是指天猫商家(含天猫)为了答谢会员在天猫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或满足其他天猫事先公示/认可的积分获取条件,而特意推出的专属会员的积分奖励服务 。
“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是指会员与特定天猫商家达成成交,在天猫上拍下商品或服务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且确认收货后未发生退款的 。
“会员”,是指遵守《大淘宝宣言》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规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遵守本规则的天猫用户(以下简称“会员”或“您”) 。
“积分账户”,是指用户账户项下的、由天猫颁发给用户作为其天猫会员专属权益证明的虚拟会员卡 。
“基本积分”,是指会员与天猫商家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后所获得的奖励点数 。
“额外积分”,是指会员满足其他天猫事先公示/认可的积分获取条件而获得的特殊积分奖励点数,包括但不限于天猫积分乐园频道、各类天猫规则规定的以天猫积分形式进行的赔付、天猫官方活动赠予等途径 。
“积分”,是指会员所获得基本积分与额外积分的总和 。积分可累积,并累计登记于会员的积分账户中 。
“积分权益”,是指会员因其拥有的积分而在天猫享受的、区别于其他天猫会员以及非会员的专属人身权利,包括会员专享折扣让利、礼品/礼券兑换以及积分抵扣等 。
“积分抵扣”,是积分权益的其中之一,是指会员在天猫购物这一特定场景下行使积分权益的,积分此时则具备按照天猫申明之折扣让利价值、抵扣会员应当支付的订单款项的特定功能 。
第二章 总则
积分有效期为至少一年;即,从会员获得积分之日起至次年的年底 。会员未在积分有效期内行使积分权益的,相应的积分将于会员获得之日的次年12月31日自动作废 。
获得积分后,您可以进入“天猫会员-我的积分”进行查询(会显示当前积分总数及可用积分),或者登录天猫页面,在左上角您的会员名后将显示当前积分 。
天猫有可能在经营活动中,根据不同的场景制定并公示适用于单一特殊活动场景的、临时的积分权益规则;会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该类特殊活动,但一经参加则应当遵守天猫的临时积分权益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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