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理方案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九 )

  
第五条管委会主要职责  
1、确定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计划;  
2、协调创客空间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审核运营部各项规章制度 , 遴选适合人选 , 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针对入驻创客、创业项目的重大需求进行讨论协调 。  
第六条运营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 制定创客空间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组织策划开展周末创客、其他各类创客、创新、创业活动及培训课程;  
3、聘请各类技术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创客和创业者的发展提供指导、培训和咨询 , 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4、负责对创客空间入驻个人、团体进行入驻资格审核;  
5、对场地、工具、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 , 对安全性的定期检查;  
6、负责创客空间及入驻项目的对外宣传、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7、创客空间其他日常工作 。  
第七条梦想顾问团的工作职责  
1、为创客、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  
2、开展免费或有偿的课程培训服务;  
3、发现、扶持有前途的项目或团队 。  
第三章入驻创客空间条件、程序与退出  
第八条申请进驻创客空间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知情和同意 。  
2、提交《创客/创业计划书》 。  
3、所有开发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4、具有合约精神 , 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签订入驻合同 。  
第九条入驻创客空间申办程序  
1、入驻创客空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客空间申请书;  
(2)《创客/创业计划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个人、家长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  
2、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入驻相关申请材料及填写入驻基本情况表;  
(2)运营组对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运营组将初审合格的资料上报管委会审批;  
(4)经管委会审批 , 研究确定入驻期限、特殊帮扶政策等有关事项;  
(5)运营组为入驻个人或团队办理注册手续 , 制作厂内通行证;  
(6)运营组与入驻个人或团队签署《入驻创客空间协议书》、《场地、设备使用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 , 并备案;  
3、个人或团队入驻挂牌 , 正式开展工作 。  
第十条退出  
1、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 , 经运营组审核后方可退出:  
(1)入驻期满后 , 应统一由运营部收回挂牌和相关证件;  
(2)入驻期满后 , 入驻个人、团队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处理 , 创客平台配置的设备、工具等应保质保量归还运营组;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合同期满后 , 如仍符合入驻创客平台条件的 , 还可以续签合同延长入驻期 , 原则上入驻总期限不超过一年 。  
2、对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章制度的入驻个人或团队 , 经管委会核实认定后 , 可终止其入驻合同 , 并根据创客空间有关规定对其相应处理;  
3、在入驻期间 , 管委会根据校运营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 , 认定入驻个人或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 将发放《退出通知书》 , 要求其退出创客空间:  
(1)签约后连续3周不入驻且而无正当理由的;  
(2)对创客空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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