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怎么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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