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医疗事故罪的法定程序医疗事故罪认定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医疗事故罪认定条件: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 , 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具体而言 ,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3、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 。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 , 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 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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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法律知识: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观要件怎么认定医疗损害是指在对患者医治的过程中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人身损害,医疗损害有一定的构成要件,只要符合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不医疗事故,那么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观要件是怎样的?下面是懂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纠纷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观要件怎么认定
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中,违法一词应作广义理解,即不仅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实践中,因医疗事故承担民事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 , 而不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作为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法律或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实施法律或规章制度要求实施的行为 。不作为违法行为的构成前提是行为人负有法律所要求的某种特定义务,不履行这种义务即为违法 。这种特定的义务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 也可能是特定职务或业务所要求的 , 如医生的职业决定他有抢救病人的义务,消极地不去抢救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医疗纠纷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要件中,有一与其他民事责任的行为要件不同之处,那就是在技术事故的情况下,医生只要存在操作技术的失误,比如,手术医生由于对脏器认识不清而误摘 , 此时医生即使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也仍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1、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
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 , 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 。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推脱责任 。医疗机构因医疗设备故障等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 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
2、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必须有过失
主要是指医院监督、管理注意的义务和违反 , 医务人员注意的义务是应该明确作为医生对患者的症状应当予以注意 。依现代的医学知识,在注意考虑药物效果及副作用等前提下确定治疗方法,在安全的注意下实行治疗阶段和医务护理过程 , 同时注意给患者的提示、告知义务等所必须的医疗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 。
医疗过失行为是违背了医疗水准和未尽到最高注意义务的医疗行为,具体应该分为两类:一种如错误诊断、开错药、不当手术等违背了医疗水准的过失行为;一种如对患者推诿拒治、贻误治疗时机,对患者报告不予理踩、不按护理规范、不按时观察患者、不尽告知义务等,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过失行为 。
3、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和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三、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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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证据怎么判定医疗事故罪: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5、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6、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 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实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违规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医师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和经批准的个体医务人员 。由于医疗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考核,只有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达到避免医疗特殊危险性、挽救死亡事故的目的 。目前,社会上存在既没有医疗技能,也没有取得医生许可证的违法医生 , 这些人并不是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医务工作管理秩序;
【医疗事故造成犯罪的行为如何认定,追究医疗事故罪的法定程序】3、本罪在主观上是过失;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综上所述 ,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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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事故罪定义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认定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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