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的法律规定试用期辞退的条件主要是劳动者有过错或者不能胜任工作 。分开来主要是: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试用期 解除合同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试用期 要怎样 解除合同 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 ,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 程序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 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 , 不得随意为之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 , 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y23]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作 。《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第(一)项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 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 。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具体,可操作 。首先,切忌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 。其次 , 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 。二、试用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这样理解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失偏颇 。对于何谓“符合录用条件”,我国劳动法未作出任何规定 , 但所谓的“录用条件”也不应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就算,而应是经过公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共知的 , 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以及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标准 。所以,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是上述的“不符合录用条件” , 而是用人单位任意找一个理由,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或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试用期要怎样解除合同相关解答 , 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试用期要怎样解除合同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 , 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辞退的规定有哪些一、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法律条文: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大部分人在找到工作之后都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开始之前双方也是要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在试用期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的我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 供大家进行了解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以上就是的律师为你整理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具体的法律规定 , 从相关的规定中我们知道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应该以当地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试用期辞退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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