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西宁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西宁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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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可以“零跑路”喽! \n

各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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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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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各缴存单位 , 今年开始与往年大有不同 , 开通网厅的各缴存单位进行基数调整时无需再前往业务受理点进行基数审核 , 可直接在网厅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 未开通网厅的单位需携带本单位2020年1月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调整后的)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月缴存额调整模板》到就近公积金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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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
1号文)的内容为准 。 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核算职工缴存基数 。 各缴存单位需注意不要漏计工资津贴、行政人员十三个月工资、事业人员十二分之一工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各类津贴 。 取暖费、车补不可计入基数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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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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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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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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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业务受理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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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广大缴存单位顺利开展基数调整工作 , 我们精心准备了以下操作攻略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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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操作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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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缴存额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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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职工个人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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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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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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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存额及个人月缴存额要单独计算并取整到元(可四舍五入到元 , 也可见分进元 , 但只能选其中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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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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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基数是6342.5元 , 单位比例10% , 个人比例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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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舍五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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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5╳10%=634.25≈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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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5╳8%=507.4≈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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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月存额(合计)为634+507=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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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见分进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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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5╳10%=634.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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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2.5╳8%=507.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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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月存额(合计)为635+508=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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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缴存基数达到社会平均工资3倍(21342元)的 , 月存额直接取整 , 不能进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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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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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网厅的单位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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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单位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清册》(调整后的)纸质版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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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版《月缴存额调整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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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经办员持上述资料到公积金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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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通网厅的单位在网厅自主调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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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调整操作步骤: 登录网厅主页面→点击“基数调整”→在“个人账号”中录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找出所调整职工→输入“调整后总金额”→点击“录入清册”→所有人都录入完成后→点击清册左上角“□”全选→点击“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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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量导入操作步骤:登录网厅主页面→点击“基数调整”→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模板)→做好《月缴存额调整模板》并保存→点击“浏览”(找到做好的模板)→点击“确定”→核对导入到清册中的数据是否正确→点击左上角“□”全选→点击“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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