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供暖期开始墙上裂缝 是质量问题还是......
长春晚报记者 康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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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本来是一件值得人高兴的事情 , 但是市民崔女士告诉记者 , 自她购买的新房交房后 , 烦心事就来了 , 为了解决烦心事 , 她和有同样烦心事的业主多次与房屋的地产开发商联系 , 但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 “我现在就希望他们尽快给我们把问题解决了 , 要不我这不能装修 , 不能入住 , 太耽误事了 。 ”2日 , 崔女士说 。 交房刚四个月原来 , 崔女士购买的是长春市兆丰青年路玖号小区的商品房 。 采访当日 , 记者在现场得知 , 此小区是在2019年9月份开始陆续交房 , 而崔女士购买的房屋是在2019年11月份左右开始出现问题 。 “当时买房的时候就是购买的现房 , 为的就是房屋质量有保证 。 ”购买了此小区18栋一套商品房的业主曹先生告诉记者 , 和崔女士一样 , 他们购买的房屋都属于精装修房 , 当时此小区营销中心的售楼人员带他和家人都看了样板间 , 样板间的装修材质和风格让他颇为满意 , 于是他在此小区订购了一套商品房 。 可是自打他验房后拿到了房屋钥匙 , 让人意想不到的问题就发生了 。 “房子买下了 , 我就开始准备买家具入住 , 但是没想到 , 去年11月份左右 , 房屋的墙面开裂了 。 ”曹先生说 。 供暖期墙上裂“你们看 , 这墙面多处开裂 , 和当时验房的时候不一样 。 ”业主刘先生带着记者来到了他所购买的商品房内 , 指着墙面上的裂痕 , 刘先生告诉记者 , 2019年的供暖期一开始 , 他所购买的商品房墙面就开裂了 。 记者看到 , 刘先生购买的商品房墙面确实出现了开裂的情况 , 有些墙面甚至掉下了墙皮 , 内墙裸露在外 。 “我家住了没有多久 , 这墙皮一按都掉了 , 怀疑是墙体开裂造成的情况 。 ”业主王女士说 , 2019年9月份开始 , 小区16、17、18栋楼房开始逐步交房自从交房后 , 三栋楼200多户业主家中 , 出现了墙面裂缝情况的业主家不在少数 , 为这事他们没少去和物业还有地产开发商沟通 , 对方态度不错 , 但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 “就是修 , 也没修好 , 到现在也没拿出一个整体方案 。 ”王女士说 , 她家墙面做了硅藻泥 , 部分墙面开裂 , 没裂开的墙面按下去也感觉墙与墙皮之间已经出现了空隙 , 地产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已经上门维修过 , 但是效果不好 。 多次维权无果“我们现在怀疑房屋有质量问题 , 不是墙面乳胶漆制作工艺问题 。 ”王女士说 。 采访当日 , 兆丰地产公司工程部经理表示 , 房屋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过程 , 所以他不认为存在质量问题 , 至于为何多户房屋墙面出现裂缝 , 他认为是建设楼房时施工工人操作不当所致 , 由于冬季存在温差较大的问题 , 不适合施工 , 所以地产公提出的第一个解决办法就是2020年开春后统一进行维修 。 2020年5月1日之后 , 将统一维修 , 如果业主希望贴壁纸 , 那么可以全屋贴壁纸 。 但是对此 , 部分业主并不认可 。 “我家地产公司人员来了两次 , 处理了四分之一墙面 , 但是一直没有修完 。 ”业主张先生说 , 他家装修已经完成了 , 这样的维修耽误了他家的入住时间 。 对此 , 经理表示 , 如果业主找人维修 , 地产公司可以出费用 。 同时 , 如果业主家里墙面裂缝不严重 , 地产公司也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千元的赔偿金一次性解决 。 由于在场业主家里房屋墙面裂缝情况不同 , 诉求也不同 , 他们会在逐户统计业主的具体诉求 , 再进一步协商解决此事 , 对于此事的进展 , 本报将持续关注 。 开发商担责任对此 ,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马骏骐律师告诉记者 , 新买的房子质量有问题应当遵守买卖合同的约定;若买卖合同无约定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 开发商要对所交付的房屋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 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质量有问题 , 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得到证实 ,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 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 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 ,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房屋保修期为房屋建筑为2年:防水工程为5年;供暖系统两个采暖期;给排水管道为2年;装修2年 。 过了“保质期”自行修复 。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 直接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 。 过了保修期发生质量问题 , 由买房人自行修复 。 业主维权看这马律师表示 , 房屋交付后的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有四种 。 第一 , 商品房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 保修期内的一般质量问题由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 , 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第二 ,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 或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 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买卖合同 , 并要求退还房款与赔偿损失 。 第三 , 保修期满后住宅类商品房的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 。 第四 , 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 , 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 , 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 ”由于商品房自身质量、建筑材料、配套管线不合格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的 , 无论时间经过多久 , 出卖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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