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个危房改造农户的具体补助金额 , 在各乡镇(区、场、街道)和脱贫攻坚后盾单位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 , 由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 , 确保程序合法到位 , 结果公平透明 。
5、到户具体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新建房屋或维修加固的实际成本 。
6、经检查验收合格后 , 凭乡镇(区、场、街道)出具的到户补助资金发放表 , 由县农危办会同县财政打卡发放到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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