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办结一起企业征收案件, 找出政府违法之处, 补偿提高一倍

六个月办结一起企业征收案件, 找出政府违法之处, 补偿提高一倍

案情简介

2005年 , 李某与福建省某工业园签订征地协议 , 约定以国有出让的方式将该区域内20亩工业用地 , 用作李某企业后续厂房建设使用 。 此后 , 李某相继办理了土地证 , 房产证 , 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 , 选址意见书等审批文件 , 并获得发改部门备案和建设竣工审批 。 2007年 , 李某企业正式投成 , 合法生产 。

2018年 , 区政府为满足旧城区改建 , 公共事业之需 , 发布该地棚户区改造的征收通知 , 决定将李某企业划入此次棚改征收范围 。 后区政府多次就补偿事宜与李某协商 , 并为其出具了简单的评估单 。 但因评估单存在太多缺漏项及评价标准太低等原因 , 李某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 。 但因征收李某企业不仅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 更面临随时被强拆的危险 , 在双方僵持不下 , 案件停滞不前之时 , 李某委托本所 , 希望能尽快解决矛盾的同时实现其合法权利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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