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婚内私卖房产,658万拆迁款女子一分得不到:房产局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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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化名)今年46岁 , 这一年多来 , 她一直在做着一件事情 , 就是为一笔上百万的店面拆迁款四处奔波 , 为此她甚至将前夫曾五(化名)告上了法庭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 , 当时曾五作为万锦家园的开发商之一 , 得到了一个面积约为265平方米的店面 。 2017年 , 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 两人协议离婚 , 对于这个店面 , 两人约定将它留给孩子 。
转眼到了2018年初 , 汪清得知店面面临拆迁 , 但是她却迟迟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 一再追问之下 , 前夫曾五才说出了实情 , 原来 , 早在2015年 , 曾五因为缺少资金 , 瞒着汪清将店铺卖给了一个叫黄文(化名)的人 。
根据我国《婚姻法》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 , 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曾五明白妻子是不会签字的 , 但是黄文却告诉他不用担心 , 他们会负责办好一切手续 , 他只需要签字收钱就好 。
于是在2015年 , 曾五和黄力签下了一份店面销售合同 , 拿到了132万元的售房款 , 之后他又向房屋交易所出具了一份申请 , 称因为家庭经济遇到困难 , 申请将店面退回开发商 。 就这样 , 在没有征得汪清同意 , 他将店铺卖给了他人 , 对方也在房管局顺利办理了房产证 , 产权证上写着的是黄力的前妻李萍萍(化名)和田连城(化名)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与黄文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 , 曾五并没有拿到房产证原件 。 在这间店铺的房产证办出来后 , 因为曾五还有相关的费用没有交清 , 于是房产证一直压在房管局 , 他只有一份复印件 。
2018年3月初 , 该店面因被纳入改造范围内 , 店面所有人李萍萍、田连城得到了拆迁补偿款658万余元 , 得知此情况 , 汪清将曾五、黄文、李萍萍、田连城告上了法庭 , 要求确认曾五和黄文签订的店面销售合同无效 , 黄文等人需返还给她那份属于她的房屋拆迁款329万余元 。
汪清认为店铺的买卖是不合法的 , 但是李萍萍等人却辩称 , 他们取得诉争店面的所有权 , 是从开发商处购得的 , 而不是从曾五处购得 , 其次曾五并没有举证证明 , 已支付和缴纳了诉争店面的购房款、税费 , 因此诉争店面是李萍萍二人合法所有 。 再者 , 汪清和曾五的离婚协议中 , 并没有涉及到诉争店面 。
而在这次诉讼中 , 曾五才发现 , 黄文在买卖当中 , 将自己的一手资料换成了他们的资料 , 李萍萍等人的购房合同是与开发商直接签订的 , 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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