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发文2019年将增加二级造价师、二级监理师( 五 )

(二)制定本单位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 明确用印流程和印章管理人员职责 ,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 , 每次用印事项必须登记留痕 , 并做好保存备查工作 。

(三)严格按照专用章管理权限、使用范围和工作流程用印 , 发现违规用印问题 ,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四)强化保管措施 , 确保专用章安全 。 如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 , 须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报告 , 不得擅自处理 。

(五)因印章磨损等需重新刻制印章的 , 由专用章使用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查验后 , 予以刻制补发 , 旧专用章同时交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六)如专用章停用 , 各专用章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将专用章交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不得自行处置或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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