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无理由退定”价值几何? 或许是3610万港元!(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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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 , 我们来看一看 , “无理由退定”在房地产市场上价值几何?

就在东莞市住建局联合工商局下发“两天无理由退定”通知的当天 , 港媒发布了一篇相当吸引广大购房者眼球的报道 , 文章标题为《香港顶级豪宅遭弃购 , 买家损失3610万港元》 。

据上述港媒的报道称 , 一位购房者同意花费7.22亿港元购买香港山顶Mount Nicholson豪宅(“亚洲楼王”)16号屋 , 在此之前 , 他已经支付了总房款5%的定金(460万美元 , 约3609.41万港元) , 不过 , 当天(距离交定金已经过去10天)他却选择“挞定”(房地产术语 , 购房者弃购而放弃定金即“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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