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法定违约金有哪些( 二 )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584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 造成对方损失的 ,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 , 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2021年4月6日公布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第11条规定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损失范围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确定 ,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 , 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 , 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的 , 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 , 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 , 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 , 并作出裁判 。
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确定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 , 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 , 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相对人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 , 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
以上是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
从上述规定内容可以看出 , 合法的违约金应为“一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合理的可预见损失”之总和 , 但是还是充分尊重双方约定 , 即:约定的违约金只有在“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 , 才可以同意请求方的请求减少 ,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并且请求适当减少一方还要对减少的理由承担举证义务 。
二、违约金能否与其他损害赔偿救济方式并存使用?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的规定 , 违约金和违约损害赔偿是违约的金钱责任方式 。但二者都可以违约金的形式出现 , 因此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 , 包括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 其主要性质是违约赔偿金 , 但是在适用上与损害赔偿经常发生冲突 , 二者表现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既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在实际发生违约时 , 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这时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重合 , 不能重复适用:当出现损害后果时 , 属于惩罚性违约金 , 可以重复适用 。
归纳起来就是:
1.有约定的情况下 , 按约定执行;
2.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 , 可以请求增加;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