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万租房,住了2个月被撵走,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住了2个月被撵走,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 , 住了2个月被撵走 , 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住了2个月被撵走,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 , 住了2个月被撵走 , 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住了2个月被撵走,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 , 住了2个月被撵走 , 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男子3万租房 , 住了2个月被撵走 , 房东:租金全部没收

宋先生现在暂居在青岛 , 他想从事快递代发生意 , 于是就在某小区租了一间房用来工作 。 但是宋先生刚搬来这里生活了两个月 , 邻居们就投诉了他 , 之后宋先生就没有继续留在那里了 , 因为是被人赶出来的 , 所以宋先生要求房东将之前交的租金退还给自己时却没有那么顺利 。

 

宋先生虽然是在家里代发快递 , 但是站点却无法设置在家 , 只能将楼下作为站点 , 因为快递收发的需要 , 现在小区的楼门一直敞开 , 这让居民很是担心安全问题 , 所以就连续将宋先生逐级上告 , 先是向房东反映情况 , 然后就投诉到了物业和居委会 。 此事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 记者表示快递站点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设在什么地方 , 不可以设在什么地方 , 不过对于私人住宅 , 《物权法》却明确表明不能私自改为经济性用房 。

 

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 , 宋先生在小区已经房子里从事的快递站点和代发业务的确不符合规定 , 宋先生应该停止该行为 。 遭到邻居投诉的宋先生随后也来到了居委会 , 物业以及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和宋先生协商了十几分钟 , 最后得出的结果是宋先生应该离开这个小区 。 然后宋先生经朋友帮忙在搬走之前仍旧在小区里找到了另一处住所 , 不过原本答应退全额租金的房东此时又反悔了 。

 

房东表示 , 因为宋先生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时期提前搬走 , 自己的损失很大 , 所以不仅不会退还租金 , 甚至连押金也不会归还 。 但是宋先生却并不接受 , 因为这不是他自愿离开的 , 而是被邻居们逼的 , 所以自己有理由拿回租金及押金 。 双方协商未果 , 随后宋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记者 。

 

所以说房东应不应该退还宋先生租金及押金呢?宋先生是否真的不应该索取租金和押金呢?根据宋先生出示的租房合同 , 记者发现租房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 如果遇到非正常情况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话 , 就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 看完合同后记者便联系了房东了解情况 , 想知道房东的想法 。

 

房东李女士提议宋先生在三天内将房子租出去就会退还押金 , 以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 记者和房东通话结束后 , 明白了对方的言下之意就是退不退还租金得看房子租不租得出去 , 毕竟要降低损失 。 记者随后也找到了律师说明了房东的意思 , 结果如何呢?

 

律师根据《物权法》判断双方签署的租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因为房东也违反了规定将房子租给宋先生用作经济性用房 。 所以房东无权扣下宋先生的全部租金 , 只能收取两个月的租金 。 有网友表示邻居们可能是嫉妒宋先生的代发生意做的那么好才因为看不惯而投诉他的 。 看完此事 , 你觉得宋先生的做法对吗?你有何想法呢?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