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退休教师陷“套路贷” 350万房产被人95万套走( 四 )

  套路二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巧立名目盘剥借贷本金

  犯罪嫌疑人会主动要求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 , 制造借贷假象 。 而签订借款合同套路如下:首先 , 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虚高借款金额 。 如被害人杨先生要借10万元 , 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 , 但同时以为保障借贷资金安全 , 声称日后若发生诉讼将会有律师费、诉讼费等支出为由 , 要求预先收取10万元的保证金 , 由此 , 诱骗杨先生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就变成了20万元 。

  其次 , 以“空白合同”“阴阳合同”“口头约定”方式掩盖非法的高利贷 。 在此类“套路贷”中 , 犯罪嫌疑人索要的利息一般都高达月息6%~10% , 个别极端情况下 , 甚至达到了令人震惊的日息100% , 但这些要求并不会写在合同上 , 采取签订的是“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的方式来规避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限制性监管规定 , 而这些合同并不会交给被害人 , 以便其随时添加需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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