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设施是归谁所有

小区配套设施归业主共有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配套设施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 。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小区配套设施是归谁所有

文章插图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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