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跨境电商飞速发展,天猫国际、亚马逊等展开竞争,36家本土跨境电商企业如世纪购、西港全球购、优鲜码头等也逐步落地开花 。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了这么多跨境电商,海购就真的保险了吗?
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一审认为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与电商是委托关系,不是买卖关系,遂驳回熊某的诉讼请求 。
海购索要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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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个人名义通关
6月25日,此案在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 。
法院审理查明,熊某分5次在电商所属的某某全球购实体店定购9罐荷兰某品牌奶粉 。通过电商员工的协助,熊某当场填写订单,提交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向电商支付了货款(含关税) 。电商向熊某出具了购物收据 。
电商出售的是服务
另查明,电商将涉案奶粉样品委托给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我国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的核心要素是电商是以熊某的名义和费用来处理事务,即熊某与电商之间成立的是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 。
本案中,熊某作为委托人,电商作为受托人,由电商为消费者提供采购商品、通关纳税、物流托运等服务,并收取消费者的购买价款、关税、运费和委托报酬,电商并非是销售者 。
换言之,电商向熊某出售的是他的服务,而非商品本身,亦不承担《食品安全法》中销售者的法律责任,且熊某未证明因电商的过错造成了自己的损失 。
日前,沙坪坝区法院判决驳回熊某的诉讼请求 。
律师支招:跨境购应选大渠道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远强律师称,既然选择海淘,就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 。一分钱一分货,不要去贪小便宜,也不要盲目地买很多打折但自己不需要的商品 。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大型电商网站,同时保存凭证作为日后维权依据 。
律师提醒
孙远强律师认为,跨境电商与海境外品牌、商家未能实现一手货源直接授权、对接,也造成了消费者维权难 。
孙律师坦言,海淘维权的困境,与尚未建立的跨境法律监管体系有很大关系,我国现行《消费者保护法》很难保障消费者的‘海淘权益,并且海外电商的购物保障仅面向本土消费者,因此,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亟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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