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文章插图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
- 淘宝买家权重值如何提升
- 双11会场服装企业口碑排行榜
- 没登记买的房子离婚了如何分
- 房屋买卖合同能代签字吗 房屋买卖合同能代签吗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 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后
- 买卖合同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 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
- 买房后要交的费用是什么
-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