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
(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

文章插图
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
- 众筹商品能退货吗 淘宝众筹定金能不能退
- 江阴大桥现在能不能走 江阴葫桥村风水可能不好吗
- 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买 农村宅基地能不能买
- 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 中国能不能养水獭 贵州有水獭吗
- 因欺诈合同遭受损失的能不能要求赔偿
-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个人房屋婚后升值
- 为什么不能自己去售楼处 售楼部的风水是不是最好的呢
- 这些相貌的女人不能娶回家当老婆
- 沉迷网恋不能自拔的生肖女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