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人!四川某縣,拆遷不賠錢,不賠房,只賠代金券!( 八 )
那么問題來了:拆遷補償改為賠償“代金券” , 并且要求只能在指定樓盤中買房 , 還有一定使用期限 , 這種做法合法嗎?
廣東比格律師事務所李榮鳳律師認為:基于公共利益實施的征收 , 從征收決定、征收補償、征收拆遷等一系列征拆行為需要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 , 并且遵循決策科學民主、程序正當合法、補償公開公平原則 。 該地區采用購房代金券并且限于特定樓盤使用、限制使用時限的 , 應首先是市、縣級政府作出并且已經經過論證、向公眾公布不少于30日的 , 并且已公告的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方案中有明確的方案 。
其次 , 如住宅被征收 , 并且被征收人具備了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 , 政府還應優先給予提供保障性住房安置;最后 , 該地區采用購房券形式補償 , 并且限定樓盤和使用期限 , 有違法律規定的征收補償原則 。 如被征收人認為政府提供的該方案缺乏合理或合法、公平依據的 ,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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