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屋吉屋下架了,吉屋還在 ——來自吉屋的聲明( 二 )
3、吉屋與愛屋吉屋在業務和模式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 , 主要是:
一、業務重點不同 , 吉屋專注于新房交易 , 愛屋吉屋是租房和二手房交易;
二、商業模式不同 , 吉屋是平臺模式 , 本質是基于互聯網的交易平臺 , 平臺上入駐的新房代理銷售企業;愛屋吉屋是自營模式 , 本質為互聯網二手房中介公司 , 通過在各地大量招募經紀人實現二手房源的拓展維護和銷售 。
4、吉屋目前運營一切正常 , 業務落地超過220城 , 較2018年初翻了一番 , 房產網商戰略規模效應凸顯 , 形成強大的網際效應 。 “互聯網+房地產”時代已經全面崛起 , 吉屋平臺的觸角將繼續延伸 , 實現房產交易的智能、高效、便捷 。
房地產市場周期性調整 , 這既是挑戰 , 也是機遇 。 在此背景下 , 吉屋會更加開放 , 練好內功 , 通過專業化的服務能力贏得客戶 , 贏得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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