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按套內面積交易;專家:高興太早了!不是取消公攤!( 二 )

小編查了下最新版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其中 , 第十八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 , 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 , 也就是說 , 目前可以目前商品房可以按整套出售 , 也可以包含公攤面積出售(建筑面積計價)和不包含公攤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出售 。 也正是這條規定 , 讓大眾在買房的過程中有些云山霧繞 。

那么如今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究竟是不是要取消公攤呢?

重點來了!

專家說:并不是取消公攤面積 , 意見稿只是規定房產購買/銷售時的計量標準 , 就跟統一度量衡是一樣的效果 。 目前 , 在房產銷售的過程中 , 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 , 這樣銷售人員就可以模棱兩可的說房價 , 以套內建筑面積做宣傳 , 但實際購買時卻以建筑面積進行計價 , 這也就導致消費者上當 , 購買了100平的房子 , 實際只有70平的使用面積 。 如果統一了銷售時的說法 , 也就能夠讓消費者明明白白進行房產的購買 。 這就是所謂的: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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